影视戏剧学院服装道具管理使用办法
发布时间:2022-10-19 21:38:56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:
第一条 为配合本学院学生课程及实习演出,提供各类服装道具,以供学生在期末汇报演出、毕业演出等表演时使用,进一步规范学院服装道具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借用人应提前向服装道具管理员提出需求,并详列借用、归还日期,所需服饰、道具类型及套数明细,签字确认。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。
第三条 借用人于借用前,应当面检查及清点数量,如有不合适或有破损情况,应当面告知管理员,给予适当更换。
第四条 归还时,如发现所借物品有破损、脏污等现象,借用人必须重新修正完善,原品归还。
第五条 所有借用服装道具不可擅自修改,如长短、大小、样式等,或未经同意添加饰品,否则应立即做出整改,原样归还。
第六条 所借用服装道具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第七条 如到期未归还,经多次催促仍未归还,学院内部进行通报,限期归还。
第八条 所借服装道具丢失或损坏严重,无法恢复原样的,借用人应按物品原价的三倍价格进行赔偿。
上一篇:影视戏剧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办法